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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电局职能
 第三章 局领导职责  第四章 依法行政 政务公开制度  第五章 督查制度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七章 重大经济活动审批制度  第八章 公文处理制度
 第九章 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一章 信访工作制度
 第十二章 外事工作制度  第十三章 接待工作制度  第十四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五章 安全防火制度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和服务制度  
第三章 局领导职责
    十、广电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广电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工作,局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工作。
    十一、巡视员、副巡视员、局长助理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负责完成指定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十二、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党组会议,局长、副局长负责召集、主持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
    广电局工作凡涉及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宣传活动、重大投资项目、人事任免等事项,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严格按照提前通知、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十三、局长外出时,局日常工作由局长指定一位局领导主持。其他局领导外出,需提前对分管工作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外出事宜告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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