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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局领导职责 |
十、广电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广电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工作,局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工作。
十一、巡视员、副巡视员、局长助理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负责完成指定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十二、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党组会议,局长、副局长负责召集、主持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
广电局工作凡涉及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宣传活动、重大投资项目、人事任免等事项,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严格按照提前通知、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十三、局长外出时,局日常工作由局长指定一位局领导主持。其他局领导外出,需提前对分管工作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外出事宜告知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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