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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电局职能
 第三章 局领导职责  第四章 依法行政 政务公开制度  第五章 督查制度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七章 重大经济活动审批制度  第八章 公文处理制度
 第九章 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一章 信访工作制度
 第十二章 外事工作制度  第十三章 接待工作制度  第十四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五章 安全防火制度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和服务制度  
第五章 督查制度
    十八、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保证全局各项工作决策的落实。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健全运转协调、反馈及时的督查机制。
    十九、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其重点是:领导机关作出的涉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上级机关的批办件;领导同志以批示、电话、口头等形式交办的重要事项;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部署和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十、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办理和落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主动接受办公室的督查,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公室要及时向领导机关及局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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