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工作规则
您认为本网站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哪些?
信 息 量
新闻价值
版面设计
服   务
其   他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电局职能
 第三章 局领导职责  第四章 依法行政 政务公开制度  第五章 督查制度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七章 重大经济活动审批制度  第八章 公文处理制度
 第九章 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一章 信访工作制度
 第十二章 外事工作制度  第十三章 接待工作制度  第十四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五章 安全防火制度  第十六章 车辆管理和服务制度  
第十五章 安全防火制度
    六十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负全责,并负责签订防火工作责任状。单位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一名单位行政领导具体负责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六十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各类人员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远离城市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各重点部位要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或安全员,明确任务,责任清楚,有章可循。
    六十三、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利用板报、专栏、录像、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各类消防法规、制度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懂法,依法治火;由负责防火工作的职能部门每年举办 l 一 2 期消防培训班,进行 1—2 次消防常识、消防法规考试;积极开展春、冬季防火宣传周和 “119” 防火宣传日活动。
    六十四、按照防火责任分工,经常开展消防检查,各单位每月检查一次,重点区域、部位每周检查一次,重点岗位每日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登记和报告。
    六十五、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点部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上一年检查出的隐患但难以及时整改的,本年度必须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 100 %。
    六十六、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管理,配备相应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做到分布合理,使用方便,按期更换,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人、定点、定时间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六十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六十八、根据单位防火区域和部位的不同要求,要设置醒目规范的防火标牌。
    六十九、广播电视各演播厅、机房和资料、器材、车辆、油料库等重点防火区域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十、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各项工程,必须照章办事,符合防火技术规范要求。
    七十一、严明奖罚。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火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一定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安全、火灾事故的给予经济处罚。
 
       村 村 通
       政策法规
       行政许可
       政务信息
       广播影视简讯
       新闻宣传
       文件下载
       表格下载
       图片下载
站内搜索                  
搜索关键字:
搜索范围:  
 
设为主页 │   │ 网站管理 │ 邮箱登录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 © 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8号    邮    编:010010
电    话:0471-6633009 Email:nmggdj@vip.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艾尔沃德